通过采样跟踪可设置变量和参数(采样时间、触发条件、零)。
在可以开始采样跟踪之前,必须指定要采样的变量、采样步骤应开始的时间以及分辨率。
选择要在监控时显示其值的变量。可以直接输入变量标识符或从[变量列表(V)]窗格选择变量。
使用[打开...]重新载入之前存储的文件。
- 双击变量路径
- 双击所需变量
- [OK]
- 在下设置参数
现在可以进行以下设置:
[采样模式]
位或字通道的值可以通过两种方法记录:
[采样标尺]
[总数(U)]:采样值的数量,最多1000。
[触发后次数(A)]
- [OK]
实例
总数 = 1000,触发后次数 = 800
这表示如果在控制器中设置触发,将记录触发前的最后200个值和触发后的另外800个值。
- 使用将参数设置下载到PLC
- 通过打开[数据记录(D)]窗口
- 通过激活采样跟踪功能
- 触发数据记录
有两种方法可以设置记录开始的触发点:
通过手动设置触发。
使用F156_STRG设置每个PLC程序的触发。
- 使用上载要在时间图中显示的值
- 使用将记录的数据保存到文件中
注释
最多可以选择16个布尔变量和三个16位变量。所选变量也可从列表中删除。当插入所有变量时,指定采样跟踪的参数。监控时,可在数据监控窗口中看到符号名称的IEC 61131-3地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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