项目打印的打印对象

[其他] > [选项] > [打印选项(T)] > [打印项目]下,对项目的对象(例如变量列表)的打印输出安排页面布局。可以在通过[对象] > [打印...]打印之前输入标记和脚注并设置打印矩阵。

注释
  • 项目打印设置与对象打印设置无关,例如通过其可以打印PLC的系统寄存器设置。

  • [其他] > [选项] > [打印选项(T)] > [打印项目]下显示的项目打印设置主要与主视图中的选定对象有关。

  • 由各选择定义的应用区域可能因项目的详细配置而受限。可以在其他工作表中配置项目。

由所选编辑器定义的应用区域受到可在[其他] > [选项] > [打印选项(T)] > [POU]下进行的更多详细调整的限制。

对于SFC、LD和FBD,可以在[其他] > [选项] > [打印选项(T)] > [额外选项(SFC, LD, FBD)]下进行更详细的调整。

注释
  • 仅打印在POU对话框中所选的编辑器的对象。

  • 单击[OK]完成选择项目打印选项。

  • 如果想要为所有项目保存项目打印选项,请选择全局配置文件。如果只想为此项目保存项目打印选项,请选择[其他] > [选项] > [打印选项(T)]下的局部配置文件。

  • 选择[默认(T)]激活打印选项的标准设置。当选择[局部配置文件]时,将使用[全局配置文件]中的默认值。

ST编辑器打印输出

注释
  • 如果使用[主题]下的[深色]设置,[蓝色]主题的颜色设置将用于[ST编辑器]打印输出,(请参阅[其他] > [选项] > [程序选项] > [字体和颜色])。

提示
  • 如果在[ST编辑器]中选择文本,将仅打印选定文本。

最后更新日期: 2023-04-13此页面上的反馈松下热线