完成缓冲存储器的定义之后,设置要跟踪的数据和保存文件的格式。
对每个缓冲存储器(LOG0–LOG15)设置文件格式和跟踪设备数据。
在LOG选项卡中设置以下项目。
通用
项目
设置范围
描述
选择[跟踪]
8-1024
选择缓冲区大小
[将缓冲区内容保存到SD卡中文件]
从0x20到0x7E范围内的所有ASCII字符均可使用。
设置文件名
激活/禁用
选择启动数据记录的条件。
已激活:当切换到[RUN]模式时启动数据记录。
已禁用:通过编程工具的操作或用户程序中的FP_LOGTRACE_START/FP_LOGTRACE_STOP指令,启动或停止数据记录。
如果采样应通过位触发,请选择此选项。输入全局变量或选择系统变量以指定位触发器。
如果在扫描结束时满足条件,执行跟踪操作。
如果采样应在执行FP_LOGTRACE_SAMPLE指令后触发,请选择此选项。
如果应在经过指定的时间间隔之后执行采样,请选择此选项。
输入时间间隔。可用时间单位有[毫秒]、[秒]、[分]、[小时]。
当单位为[秒]或[分]时,调节为在每小时的0分0秒触发采样。当单位为[小时]时,调节为在每天的00:00:00触发采样。
[跟踪停止]
[位]/[缓冲区满]
[位]:如果采样应通过位停止,请选择此选项。输入地址或从[变量列表(V)]窗格选择变量,例如sys_bIsLog0Done。
[缓冲区满]:
如果应在缓冲区满时停止采样,请选择此选项。缓冲区大小在该对话框的[常规]部分中指定。
检测到停止触发后指定采样数量。
如果希望在跟踪功能停止后保存缓冲区内容,请选中[将缓冲区内容保存到SD卡中文件]复选框。
FP_LOGTRACE_START
FP_LOGTRACE_STOP
缓冲存储器的定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