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
将所选系列元素合并为单个宏元素。整个区域显示为单个区段。此方法便于将整个区域复制到其他程序。使用
分散已使用 合并的宏元素。使用
修改光标位置的元素的属性。[名称(N)]
[初始步(I)]
[结束步(F)]
[宏步(M)]
[入口步(E)]
[退出步(X)]
使用
... 将新元素插入SFC图:[步间通过接点(E)]
[步(S)]
[转移条件(T)]
[左分支],[右分支]
[左合并],[右合并]
[跳转],[标签]
当使用SFC编辑器时,从[工具(T)]菜单中可用以下命令: